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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涉档证明

一、受理范围:

  档案在我中心管理,因入党、考研、报考公务员、调动工作、求职择业、参军入伍等原因,要求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1.存档凭证;

    2.本人身份证

    3.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存档、学历、工龄、身份、非公职类证明:

  ⑴出示存档凭证、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索要证明材料单位的函件或由经办人说明索要证明的理由。

  ⑵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依据本人档案实际记载和有关材料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

  2.现实表现类证明:

  ⑴出示存档凭证、身份证索要证明材料单位的函件,提交当事人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提供的鉴定证明材料

    ⑵我中心根据有关材料,对当事人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核实并依据本人档案实际记载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3)档案中无记载的,应补齐相关材料。

    四、有关说明:

    涉档证明需依据本人档案实际记载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