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根据工作需要,在郑东新区管委会的指导下,按照有关人事劳动要求,委托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
· 招聘原则:
· 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含体能测试)、体检与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录取。
· 招聘岗位及人数:
· 岗位:公安辅警。 人数:116名(男性)。
· 一、招聘条件:
· 1、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或复员转业军人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严重违纪犯罪记录。
·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吃苦耐劳,服从指挥。
· 4、男,年龄20-30周岁(1996年6月30日至1986年6月30日出生),身高1.70米以上,视力(裸视)1.0以上,无纹身、口吃和其他身体缺陷。
· 5、具有河南省省内户籍。
· 6、计算机、法律类、文秘类专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 二 、 报名及提交资料
·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9日至7月15日。
· 2、报名地点:郑州市经三路与丰产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融丰花苑B座9楼9B。
· 3、提交证件及资料: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四张,居民身份证、户口薄、院校毕业证或转业(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 三 、考试、体检、政审、录用
· 1、招聘考试采取体能达标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2、体能达标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
· 3、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4、面试:依笔试总成绩高低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5、体检: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 6、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公安局郑东分局负责政审。
· 四 、录用
· 1、用工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凡正式招聘人员,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 1、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 2、被录取人员与河南省粤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以后每年签订一次。由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负责严格工作考核,建立清退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 3、工资标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000元。试用期过后,按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现有辅警工资标准执行,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及生育保险金。
· 招聘主要承办单位:河南省粤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六、其他注意事项:
· 1、有关考试和录用的信息由河南省粤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 2、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未能联系上应聘者本人的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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