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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方便借款人办理提前还款业务,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自
2015年
9
月
1
日起,借款人可在正常还款一期后,自愿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归还贷款本息,申请提前还款的时间、地点及应提交的材料仍按原要求执行。各有关部门应及时为借款人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合同中涉及提前还款的约定与本通知不相符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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