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人事代理
档案
户口
资格认定
社保
公 积 金
学历证申报
劳务派遣
高端就业
现场招聘会
职业教育
培训与就业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动态

关于2015年全省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文件

关于2015年全省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

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部门、各造价员培训单位:

现将2015年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上午8:30至12:00

二、考试科目: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应用

                            安装工程计价应用

                            市政工程计价应用

三、各市参加造价员考试的考生几日起到各造价员管理部门报名。郑州市的考生到省造价师协会认可的各培训报名点报名,按有关要求填报考生资料。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26日。

四、各市、直管县造价员管理部门须按照豫价协[2015]2号文件第八条要求于5月29日将考生资料报省造价工程师协会;郑州市各培训单位于6月8日前按有关要求将考生资料报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各市、县造价员管理部门及郑州培训单位务必于6月25日前将准考证发放到考生手中。

五、郑州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时间:6月19日17:00--6月27日8:30.

六、今年考试试卷的单选、多选与判断题,均用答题卡作答,必须用2B铅笔涂卡(考生需自备2B铅笔,橡皮)。考生在答卷前需将姓名、考点、考场、身份证号、及考试专业认真填写答题卡及试卷上。郑州市考生准考证号为18位数,其他地市均为12位数,要求涂答题卡准考证号时必须从第一格起(从左到右),不得有空格,否则成绩无效。考试完毕,考生须将答题卡、试卷一并上交。

七、各市、县造价员管理部门、造价员培训单位务必告知考生自备2B铅笔、橡皮、定额、规范,其他物品不准带进考场。认真做好考前准备。

八、考试前考区的考场规则和监考守则(附件1、2)须告知考生,认真执行。

九、监考老师认真填写档案袋内的监考记录表,对缺考及作弊人员信息认真记录并签字(监考人员填妥此表,在考试结束后与考卷一起装密封袋)。

十、各市、直管县造价员管理部门如遇到特殊情况或问题请与省造价工程师协会联系。

附件:

1、考场规则

附件1:

考场规则

一、考生进入考场,只准带规定的定额和规范及必要的文具,如2B铅笔、橡皮、计算器、书写笔等等。不得携带其他任何书籍、资料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已携带的无关物品须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位置。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关掉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对在考场上接收、发送等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者。一律按违规处理,考试成绩无效。

三、考生在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

四、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一小时后才准交卷出场。

五、考生对试卷如伴有疑问时,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监考人员的解答不准涉及试题内容。

六、答题卡涂卡部分一律用2B铅笔,答题卡中的考生信息及答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书写笔书写,字体要工整、清楚。试卷不准拆开,否则一律无效。

七、除在试卷规定地方填写名字和准考证号外,不得做其他任何标记。

八、考生计算须在发的空白纸或考题卷空白处。

 九、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大声喧哗,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夹带传递任何资料、试卷等,考场内不准吸烟、吃东西等。对违反考场规则、扰乱考场秩序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十、考生在考场内及周围必须保持安静。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交上,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否则按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