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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档案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档案局:

现将《“档案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在突出特色上多思考、出新招,扎实搞好“档案宣传年”活动。各省辖市要及时将活动内容传达到所辖县(市、区)档案局(馆),深入发动,产生共鸣,形成全省统一、上下联动的良好态势,力争出成果、有影响。

      

河南省档案局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

 “档案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倡导“大宣传”,系统内宣传着重吸纳新时期发展新理念,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上下功夫;系统外宣传着重渲染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在扩大影响、凸显功能上多用力。通过各种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知名度,适应档案工作新常态,强化档案工作责任感,切实提升社会档案意识,为档案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组织领导

省档案局成立“档案宣传年”活动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和协调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各项工作。各市、县(区)档案局也要成立相应组织。

组  长:王书继

副组长:蔡千树、马天才、翟远、谢建波

办公室主任:杨宝章

成  员:蔺清芳、杨宝章、宋慧蓉、宋超峰、魏 魁、王 苇

三、内容方式

(一)活动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五个一”。

1.筹办一个展览。围绕抗战胜利70周年,由省档案局筹办、全省档案系统参与,举办“河南省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档案史料展”。届时由省档案局统一排版制作,电子版发放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档案局,各地可结合实际调整展览内容,展览时全省统一时间布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联动展出,形成规模,扩大影响。

2.开展一次广场活动。以“国际档案日”为契机,各市、县(区)开展一次广场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两办《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为《意见》和《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奠定基础,促进思想解放,启迪奋发进取。

3.举办一次书法比赛。拟定于10月份举办“全省档案书法大赛”(赛事通知另发),以书法形式展示档案工作、讴歌档案工作,并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4.宣传一批先进典型。今年是国家人社部、国家档案局联合表彰年,省档案局拟组织人员通过走访、寻访、采访等形式,切实发现典型,进行深入报道,大力宣传先进。

5.推出一批档案文化作品。在发掘馆藏档案资源的基础上,通过搞编研、写文章、拍摄电视片、制作档案文化产品等形式,力争推出一批有分量、有影响的档案文化作品。

(二)具体表现方式。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采取举办展览、比赛,开展征文、演讲,或与报刊、电视台合作等方式灵活开展。要注重发挥当地社会媒体作用,倡导与报社联合开辟专栏、与电视台合作拍摄专题片等形式,增强档案宣传的社会效应,形成“墙内开花墙外香”的良好效果。省档案局将在河南档案信息网、档案界网站及《档案管理》杂志开辟专栏,大力支持本次活动,并积极协调《中国档案》报社、《中国档案》杂志社关注和支持本次活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单位要领导牵头,成立组织,制定方案,责任到人,并在人、财、物上给予倾斜;

2.注重实效,措施得力。要在实际效果上下功夫,结合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工作要扎实、务实、踏实,努力实现宣传档案功能、扩大档案影响、提高档案意识的目的;

3.把握重点,突出特色。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分清主次,善抓重点,在抓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突出“自选动作”,善于及时提炼典型经验和独特做法;

4.搞好总结,表彰先进。本次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明确得失,并将活动情况报送省档案局活动办公室。省档案局将在明年的全省档案工作会议上对“档案宣传年”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联系人:杨宝章

活动办公室电话:(0371)65903270

邮箱:1589011253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