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相关单位:
为了培养和吸引高层次人才,提高我市企事业单位科研水平,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努力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博管办年度工作安排,拟增设博士后研发基地。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博士后研发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建立博士后研发基地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实力较强,生产、技术开发条件较好,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研究开发能力(包括研发设备、科技人员),设有市场前景较好、学术水平较高的研发项目。
(三)申报单位自身经营管理规范,社会诚信度高,可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四)申报单位对开展博士后工作有积极性,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人才引进和科技研发工作。
二、申报程序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申报条件推荐选拔申报单位,被推荐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报批表》,准备相关材料(立项批复、成果奖证书、专利证件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二)申报期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查,了解其人才、项目需求,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将考查结果通知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或省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符合设站条件的单位按申报程序准备相关材料。
(三)省博管办下发申报文件通知后,另行通知正式申报。
三、有关要求
请县(市、区)人社局、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建立博士后研发基地的组织、宣传和推荐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报批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处。
联系人:胡奕明 电话:0371-67185377
附件: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报批表.doc
市人社局专技处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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