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保险费欠费单位:
以下261家用人单位(名单附后)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请以上社会保险费欠费单位于2015年7月20日前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我局将自2015年8月起暂停其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计划,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不利后果由欠费单位承担。联系地址:汝河路86号院6号楼430室社会保险资产追偿处,联系电话:67880206,
特此公告。
附:欠费单位名单(请自行下载)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