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档案随《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开往我中心或我中心的档案管理立户单位)转入我中心的各类院校大、中专毕业生新参加工作满一年(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新参加工作当年)可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所需材料:
1.存档凭证或身份证原件;
2.经单位盖章确定是否同意转正的转正定级表。
三、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持存档凭证到我中心领取并填写《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审批表》(以下简称“转正定级表”),也可登陆中国中原人才网(www.zyrc.com.cn),点击“档案管理”栏目中的“文档下载”直接下载后填写。
2.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由用人单位在转正定级表“工作单位意见”栏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人才中心审核,并在“批准机构意见”栏盖章,有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四、有关说明:
1.见习期间变换工作单位的,工作过的单位应分别出具工作鉴定,由最后的工作单位加盖公章。
2.凡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毕业工作后可不实行见习期(接收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直接办理定级手续。
3.该表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须注明档案号。邮寄地址:郑州市经二路11号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档案部(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