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医疗保障事务服务工作的需要,周口市淮阳区医疗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招聘合同制人员5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能够安心坚守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相关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5.有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医疗保障局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8:00至5月10日18:00。
2.报名方法: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将毕业证、身份证拍照或扫描成图片后和《周口市淮阳区医疗保障局招聘工作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放至同一文件夹以“岗位序号+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3.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本人。
(二)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考试
因受疫情影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工作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淮阳区人民政府网”。
五、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审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措施
1.此次聘用人员为编制外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600元--2400元(不缴纳相关保险),试用期满后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标准为当年周口市淮阳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所需资金列入淮阳区财政预算。
2.淮阳区医疗保障局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一年续签一次劳动聘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网为本次招聘工作的指定信息平台,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严格招聘纪律,接受社会及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3.本次招聘公告由周口市淮阳区医疗保障局招聘工作辅助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咨询电话:0394--2664816(请于工作日咨询)。
附件1:计划表.xls
周口市淮阳区医疗保障局招聘工作辅助人员领导组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