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的程序和要求,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求情况,经有关部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见附件1)。
一、招聘单位与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其中开封市卫生学校全供事业编制30名,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差补事业编制5名。
二、招聘对象
报考开封市卫生学校的人员应是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报考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的人员应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要求:
报考开封市卫生学校及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人员:年龄均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六)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及学位证。
(七)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kaifeng.gov.cn/)、开封市卫生学校(http://www.kfwx.cn/)官网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2日。其他相关招聘信息根据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在以上网页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请注意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8:30----2020年6月12日18:00。
(2)提交材料:报名时提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近期2寸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高中毕业后所有学历)、学位证(高中毕业后所有学位),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专业及学历层次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将以上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各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由学校研究并提出申请,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取消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0年6月30日(周二)18:00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开封市卫生学校人事科(开封市滨河路中段28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省政府购岗计划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者,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需提交加分申请和有关证书(证明),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提交报名材料时,将以上加分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前在此次招聘网站进行公示。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应聘人员先进行笔试,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1.笔试
(1)笔试内容:高等教育理论、高职教育理论、时事政治、相关法律、教育学、心理学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不同的面试方式,主要采取试讲,满分为100分。
如果个别招聘的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2)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体检名单在网上公布。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进行复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学校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对体检、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和公示期间被举报人员,经核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1.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按国家和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学校进行综合考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在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3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以及试用期间和定级定岗后。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应聘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备案,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查明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3、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严格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一旦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371—22052103 (开封市卫生学校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371-22052102 (开封市卫生学校纪委)
六、解释权归开封市卫生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0年开封市卫生学校及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招聘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2: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doc
开封市卫生学校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