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金水区政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金水区政务工作窗口服务人员13 人,为企业和群众办理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事项的辅助服务工作。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且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5.聘用后能按照要求及时到岗工作,并能够服从工作安排。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3)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1. 本次招聘采取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18日- 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东200米东北角中孚大厦7楼F室,咨询电话:0371-69132786。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或至学信网打印)、个人简历(以公示的附件报名表为准)、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
五、面试
1、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成绩总计100分,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计算机基础操作、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以及仪容仪表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公示
1、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体检情况,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用工形式及工资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发放基本工资1900元,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劳动关系。试用期通过后,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与派遣服务机构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为每月基本工资1900元+绩效工资400元,并依据最低工资基数缴纳五险一金。
联系人: 康老师
联系方式:0371-60320020 69132786 18530898617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