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上午,市人社局党委中心组进行2015年第七次集中学习,主要学习了《深入学习领会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大意义,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重点学习了《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若干规定》、《中共河南省委印发〈关于严肃县级以上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县级以上机关反腐倡廉制度的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谢德安同志错误问题的通报》等内容。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戴春枝主持学习并讲话,局党委委员娄渊胜、王翠玲、张伟、卞薇、王松亭、杨海权、申顺建、张德贵、康中超参加学习。
戴春枝在讲话中指出,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县级以上机关四项基础制度建设有关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的坚定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的最大制度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制度特点,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协调的根本保障,也是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必然要求。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无论党所处的历史方位、社会环境怎么变化,党面临的形势任务怎么改变,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都是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法宝。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用好一个干部,就等于树立起一面旗帜,可以激励更多的干部奋发进取;错用一个干部,不但会挫伤更多干部的积极性,而且还会助长不正之风的蔓延。反腐倡廉制度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维护肌体健康的重要保障,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切入点、着力点,既是当前我们党自上而下力度不断加大、成效不断显现、成果仍待巩固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需要我们长期坚持、持续深化的基础性工作。
戴春枝指出,推进县级以上机关四项基础制度建设,要抓住关键环节。在坚持民主集中制中,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一把手”与副职的关系。二是要正确处理“三个服从”的关系。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三要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摆正个人在班子集体中的位置,要对班子的集体决策负责。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中,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和清醒认识,自觉过好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高党性修养。要在学习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勇于接受监督,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中,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好干部五个标准,突出“勤奋敬业、尽心尽责、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素质和能力。在反腐倡廉制度中,要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强化党的纪律规矩,强化思想基础建设。
在学习讨论中大家表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在学习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养成勤于学习的良好习惯,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纪律红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上来,增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和纪律性,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树立大局意识。工作上要不争角色轻重,尽心、尽力、尽责干好工作;班子研究问题时,要积极地建言献策,决议形成后,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职责上要到位不越位,强化辅佐意识,勇挑重担,独当一面、埋头苦干;敢于承担责任、敢于克难攻坚,矛盾不上交、困难不推诿,做好“一把手”的左膀右臂;工作上要补台不拆台,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有担当意识。对班子的集体决策负责,一旦集体形成决策,每位成员都要抱着对集体负责的态度,毫不犹豫、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积极主动承担责任、处理问题。
戴春枝强调,要深刻领会,把握实质,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把县级以上机关四项基础制度建设列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学习内容和整改事项,要严明规矩,带头落实,真正把四项基础制度作为加强人社系统自身建设的规矩,立起来、用起来、严起来。要牢记责任,主动作为,将贯彻四项基础制度与落实“两个责任”结合起来;要积极探索,推动四项基础制度不断完善提升,使其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更加管用有效。
(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