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推进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规范化,提高统计服务能力,确保我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28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级人民政府安委会要加强对辖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协调指导,认真组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基层政府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二、2015年12月10日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部完成直报系统正式版(地址:http://59.252.192.12:70/)的账户注册工作,2015年12月17日前,各省辖市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所属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完成直报系统账户注册工作;2016年1月1日起,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通过直报系统录入并上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三、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按《通知》要求,落实与同级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机制,确保提供的事故信息及时、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