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各相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豫工信办产融﹝2016﹞45号)文件精神,2016年将继续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为配合做好2016年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申报条件 (一)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三)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鼓励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省企业信息化水平等级认定企业、智能制造试点企业,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2016年3月23日下班前将申请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经济发展局,电子版统一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二)申报试点企业应通过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的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系统(www.cspiii.com/zipinggu/)开展周期性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申报试点企业应自愿分享试点工作经验和贯标案例。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东波 联系电话:0371—6798488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豫工信办产融〔2016〕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