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数量和结构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已是不争的事实。发展应用型高校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已列为国家战略,这也是国家和地方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需要。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出台以后,部分本科高校或本科高校中的部分专业正在有序地开展向应用技术型高校的转变。但总体转型较慢,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在于没有很好地回答三个问题:应用技术大学的使命是什么?办学形态标准是什么?实行怎样的体制、机制?同时,高等职业教育的创新发展也面临瓶颈,没有处理好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以职业和岗位需求设置专业;二是多种来源建设师资队伍;三是多元主体办学、多种形式办学;四是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特征的教育教学运行机制。要解决好以上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创新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推进应用型高校形成办学特色。
一是应用技术型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应有重点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应用技术型高校应“逆向革命”,从产业需求出发,明确办学发展方向,以地方优势主导产业的大中型企业为主,通过校企合作建立以产品和技术研发为主的中心,再设置专业,培养以技术应用推广为主的技术人才,最后形成专业群或学科群。形成满足地方需求、体现地方特点的应用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解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技术、专利问题和专利或技术向产品转换、推广问题。而高等职业院校,要以地方优势主导产业中小微企业需求为逻辑起点建设专业,根据企业岗位需求,校企合作培养企业一线需要的、动手能力强、具备职业道德的技能型人才。
二是应用技术型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应遵循职业规律助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应用技术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成长有其自身的规律,与普通教育有所不同。这已为很多发达国家所验证,也是国家决定建立职业教育学制体系的原因。因此,一系列相配套的改革应抓紧推动,如从幼儿抓起,植入职业教育基因;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在全社会倡导不唯学历论;建立通畅的转段升学渠道等。一方面改革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升学体制与机制,改革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和标准;一方面探索中职与高职“3+2”或“3+3”分段培养、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等学制改革。
三是应用技术型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应顺势而为积极开展校企一体化建设。从国家层面,应尽快修订出台《职业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配套政策,从国家制度层面解决好各级政府、行业、企业、院校各自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的权、责、利。出台《校企合作条例》,明确职业人才培养校企“双主体”育人机制,在建设用地、经费保障、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把大型骨干企业(集团)作为技术产品研发和职业人才培养的主力军。鼓励企业入股应用技术院校,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与推广;鼓励企业入股职业院校,共同创建企业,让学生在真实的实践环境中成才,形成“前店后校”式的办学格局。
四是应用技术型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创新改革应突出科教、产教对接。当前我国高校科研评价体系仍旧单一,主要看学术论文发表、科研立项等情况,这种状况应予改革。应用技术型高校的科研应鼓励高校与企业结对子、建中心,将科研原创与成果转化作为这类高校的评价重点。而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则应侧重在对接企业岗位的同时,提升毕业生未来转岗的“就业力”、职业精神和创新能力等。在产教融合的前提下,不断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方案,以产业引导专业,专业服务行业,行业促进就业,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