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郑州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郑人社〔2015〕33号)文件精神,经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3名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高中教师(19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2名、政治3名,历史2名、地理1名、体育1名。
(二)初中教师(46名):语文8名、数学8名、英语8名、政治2名、历史2名、生物2名、地理2名、体育2名、音乐2名、美术2名、物理2名、化学2名、信息技术2名、心理健康2名。
三、招聘范围
(一)2014年、2015年、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未就业毕业生;
(二)中小学在职教师。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须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2014年、2015年、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需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2.中小学在职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同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品德社会、科学教师岗位除外)。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教一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教二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中教二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郑州教育信息网、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郑州高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招聘过程中的相关补充公告、通知及公示等仅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9:00—7月30日18:00。考生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www.zzrsks.com.cn)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招录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下午18:00。对审核不合格的,给予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通过郑州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报考者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缴费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1日下午18: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8月8日9:00—8月9日18:00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www.zzrsks.com.cn)报名系统,按照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郑州人事考试网提供的关于本项考试的文件内容,确信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6.拟招聘岗位数与笔试人员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招教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至1:3,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三)笔试
1.时间、地点:具体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测试。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笔试后务必妥善留存准考证,以备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时使用,因笔试准考证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加分条件审核
时间:2016年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郑州高新区国槐街、金梭路交叉口火炬大厦A座4楼教育局。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五)现场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要及时关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面试资格确认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拟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面试资格确认表(填写至“本人承诺”一栏,正反面打印,并粘贴好照片,另外需准备3张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证件近照)、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在职人员提交)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并按以上顺序摆放,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由于自动放弃和未通过资格审核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经过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达不到1:3比例的,经招教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六)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发放面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要及时关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进入面试人员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并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的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2.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试讲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共计15分钟(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满分为100分。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教师还需自带相关体音美教学器材物品(钢琴除外)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答辩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成绩:
不加试专业测试的考生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100分)=试讲(60分)+答辩(40分)
报考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教师岗位考生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100分)=试讲(30分)+答辩(20分)+专业测试成绩(50分)。
4.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面试平均分,如没有同一试题的,取消该岗位。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成绩。
(八)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站公布。
2.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0年修订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3.因个人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拟招聘名额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九)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体检结果,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的师德、教育教学成果和业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如果因考生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十)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的待遇及管理
(一)新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管理。在聘期内新聘人员的人事档案由郑州高新区委托有关机构代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享受郑州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新聘用人员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即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人员,首次聘用期结束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聘3年。在聘期内,年度考核连续两次优秀(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20%)的人员入编;连续六年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入编;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其他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郑州高新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教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四)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高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五)报考人员属于近三年的毕业生,需在办理人事关系时提交就业报到证,不能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九)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371—60923660 67982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