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月26日在京召开,就2016年征兵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据悉,今年全国征兵工作从8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在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大学生征集的时间适当提前。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的后代入伍。
会议明确,征集年龄方面,男青年为18~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18~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适龄青年8月5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大高校征兵工作力度,在高校挂牌设立征兵工作站,将大学生征集任务分配到各高校,确保征集大学生数量和质量都有新提高;要加强考评督导,以“报名率、上站率、合格率、择优率、退兵率”为主要评价指标,对各级征兵工作进行全过程绩效监控;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要求贯穿征兵工作全过程,把征兵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监督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征兵工作环境。
军委国防动员部部长盛斌、国务院副秘书长彭树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军委国防动员部政委朱生岭宣读了国务院、中央军委2016年征兵命令。中央国家机关和军委机关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了主会场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征兵工作的领导和军队军级以上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分会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