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建设工作任务的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5名。
一、招聘专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合作意识强,勤于学习,富有创新精神;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符合学校招聘岗位的专业背景及技能要求,愿意并能够胜任招聘岗位的职责。
3. 应聘人员须为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学习年限不得超过3年;应聘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基本学制。
4.应聘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应是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本、硕(博)学习阶段所学专业应一致或相近,并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5.热爱基建工作,愿意连续在此岗位工作8年以上,期间不得考研、申请博士后、访学、转岗。
6.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二)招聘程序
1. 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0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email protected]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所需材料
①《2016年河南大学工程技术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② 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③ 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
④ 基层党组织出具的思想表现及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⑤ 相关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参与项目、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的扫描件,SCI、EI、SSCI收录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扫描件;
⑥个人详细简历。
2.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3.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初审通过者,须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校确认,学校根据现场审查结果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4.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答辩和实际操作等)。应聘的博士研究生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在我校龙子湖校区建设与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笔试时,相关专业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该专业招聘,变动情况将及时在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专业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专业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专业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环节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网站上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专业只有1人到场,则取消该专业招聘(博士研究生不受此限制)。若相关专业有2人(含)以上到场,则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的成绩视为零分。
(3)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应聘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5.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和考察对象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应聘同一专业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6.考察对象材料提交到学校人事处审核。
7.学校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8.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及岗位聘用合同。
四、聘后待遇
应聘的博士聘后属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纳入学校正式编制,享受学校规定的博士待遇。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聘后属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期内实行人事代理,享受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咨询电话
龙子湖校区建设与管理委员会:0371-86258727
六、监督电话
人事处:0371-22822703
校纪委:0371-2286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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