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服务及管理需要,我局受理并评估2017年度新增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工作进行分期分批实施,第一批受理门诊医疗机构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7年1月18日--2017年1月24日
二、受理对象:
符合条件的门诊医疗机构
三、咨询电话:67887062
特此通知
2017年1月16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服务及管理需要,我局受理并评估2017年度新增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工作进行分期分批实施,第一批受理门诊医疗机构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7年1月18日--2017年1月24日
二、受理对象:
符合条件的门诊医疗机构
三、咨询电话:67887062
特此通知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