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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适应郑州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研究,现招聘中小学教师105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
    小学(88人):语文 42人,数学 22人,英语10人,科学5人 ,体育5人,音乐2人,信息技术2人 ;
    初中(17人):物理4人,化学2人, 地理2人,体育4人,音乐3人,美术2人。
    三、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须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大学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专业相同或相近。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郑州教育信息网、郑州高新区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的相关补充公告、通知及公示等仅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8日至4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郑州中学高中部(樱花街2号)。(乘B12、B2、31公交车在合欢街站下车沿樱花街前行500米即到)。
    4.报名时携带:
    (1)网上下载填写《郑州高新区2017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填写至“本人承诺”一栏,正反面打印,并粘贴好照片,另外需准备3张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证件近照);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本人学生证;
    (4)《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
    (5)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6)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毕业学校提供相关证明)。以上证书必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如果到时没有取得,取消其聘用资格;
    (7)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按照以上顺序装订。
    5.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或试讲环节。
    (三)面试及试讲
    1.时间和地点:所有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的面试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和试讲。未按要求参加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结构化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各学科岗位报名情况,同一学科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5的,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同一学科拟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低于1:5的(含1:5)不进行结构化面试。
    3.试讲:进行结构化面试的学科,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试讲;不进行结构化面试的其它学科,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试讲。试讲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模拟上课1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育、音乐、美术三个学科试讲15分钟(模拟上课10分钟,专业测试5分钟),满分为100分。
    各学科进入试讲的人员,拟招聘岗位数与实际参加试讲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1:2,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递减该学科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根据试讲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在河南省郑州高新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试讲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如果因考生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
    1.实行人事代理管理。在聘期内新聘人员的人事档案由郑州高新区委托有关机构代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享受郑州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
    2.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新聘用人员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即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人员,首次聘用期结束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聘三年。年度考核连续两次优秀(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20%)的人员解决事业编制;连续六年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解决事业编制;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招师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三)受聘人员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提供相应证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六)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371—6092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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