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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五月份进展情况的公示

    

一、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困难群众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的比例报销,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10000-15000元(含15000元)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15000-50000元(含50000元)部分按80%的比例报销,50000以上按90%的比例报销,不设封顶线。按照每人60元的标准安排财政补助资金。
  进展情况:2017年5月12日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召集198家定点医疗机构开会布置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联网问题。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自4月1日承办我市困难群众大病保险以来,截至5月底,手工报销已累计完成赔付327人次,赔付困难群众医疗费用46.25万元。困难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信息系统结算完成赔付2915人次,58家医疗机构共计垫付1038.24万元。其中,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与26家垫付医疗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1628人次,结算金额592.41万元。
二、新增城镇就业110万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落实积极地就业创业政策,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去产能企业安置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其中,失业人员35万人,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2万人,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3.5万人。郑州市确保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2.42万人,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2万人,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7700人。
  进展情况:实现新增城镇就业6.87万人,占任务的62.45%;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2.02万人,占任务的83.47%;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15万人,占任务的14.7%;化解产能安置就业人员情况说明如下: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今年我市拟关闭退出的去产能企业由原先的19家调整为16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7]78号)要求,这16家去产能企业职工花名册基本信息由郑煤集团负责收集并报送我局审核。经过与郑煤集团多次沟通,郑煤集团于5月31日将6727名2017年去产能拟安置职工花名册报送我局。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工作人员通过社保数据比对、实地调查、查看档案、电话抽查、用工凭证核查等方式,做好去产能职工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认真填写并按时上报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情况,加大对职工分流安置中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帮扶力度,通过专场招聘、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及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措施帮助他们及时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