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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返乡创业农民工申报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扶持力度,现将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郑州市区创业的郑州户籍返乡农民工,办理《营业执照》、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201711日以后)且目前仍在经营的。

二、申报材料

创业者本人三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的有关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补贴标准

    经审核公示,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创业者本人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补贴申领程序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郑州户籍返乡农民工,注册地和经营场所同在我区的,到我区劳动管理办公室或郑州农村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申报补贴;注册地和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区的,也可到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郑州农村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申报补贴,但只能申报一次。

(二)审核:我区所有申报资料由郑州农村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进行初审、汇总,然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市财政局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核情况将资金拨付至郑州农村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帐户。

(三)发放补贴:补贴资金到位后,符合条件商户本人携带公章、身份证、以本人名字开户的郑州银行卡(身份证和银行卡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到郑州农村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由郑州农村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商户提供的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内。
  
五、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郑州户籍返乡农民工,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补贴;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请,区及市有关部门不再受理其申报资料。

六、其他事项

1.2017年第一批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补贴申报工作于201771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2017年第一批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补贴申报仅可从高新区区本级进行申报,市农管中心不予受理。

3.申报地点:郑州高新区国槐街8号火炬大厦A3001劳动管理办公室

4.联系人: 陈鑫  芦光

5.联系电话:0371-67992832  0371-67991382

 

附件: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补贴申请人员信息核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