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服务保障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郑州市社保局针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开展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专项检查工作。一是组织保障“强”。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形成工作抓手。同时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开展专题会议,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工作迅速启动。二是检查效果“实”。专项检查工作从困难群众住院管理情况、自付费用占比情况,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情况、是否存在三乱情况、政策宣传情况等方面着手,采取实地检查、抽查病历等方式,共现场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9家,查访在院困难群众159人;抽查出院已结算困难群众住院结算费用284人;抽调住院病历130份。发现自付费用超出规定比例29人,有5份病历存在不合理检查、1份病历存在不合理收费、15份病历存在超限制范围用药、1份病历存在不合理治疗现象,涉及违规金额共5010.73元。三是问题处理“严”。通过检查,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基本能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各项政策,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工作组及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指出问题所在,下达整改通知,已依据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此外,工作组还将继续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确保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各项政策顺利实施,使政策红利惠及到更多的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