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缺编情况,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周口市编委、周口市委组织部同意,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试选用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选范围和数量
面向全省党政机关考试选用文秘人员9名。
二、考选资格和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身体健康;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须为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道德品质端正,自律意识强,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4.与选用单位现职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相关年限计算截至2017年11月30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考试选用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选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条件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试选用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报名要经组织同意,各级各单位应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人选参加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周口市川汇区七一中路周口市委办公室人事科(5楼507)
2.报考资格审查和推荐。报名人员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下载填报《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公开考试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贴照片),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录用文件)复印件各1份,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须和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考生所在单位的纪检部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考生资格初审工作,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一并上报。考试选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考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贯穿于考选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相关处分。
3.报名人数与拟选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选用名额。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其中,笔试和面试分别占80%和20%。
1.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功底、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把握全局能力和驾驭综合文字材料的水平。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发放准考证时一并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选用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人选名单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面试时间、地点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一并通知。逾期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三)考察
按照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确定后,重点审查干部个人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并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选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职位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五)公示和转任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选用人员,在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拟选用人员进入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入手续。考生一经录用,最低需在选用单位工作满5年。
参加考试选用前一个月之内,以及考选和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确认。
四、其他事项
成立公开考试选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有关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试选用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办公室设综合保障组、考务命题组、审查监督组,抽调有关同志参加。
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参考,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信息,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凡发现弄虚作假、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考选资格并追究责任。
为确保考选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领导小组将及时把考选范围和数量、报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394-8269509(周口市委办公室人事科)
附件: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公开考试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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