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农村学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2018年我省高校招生继续实施 “高校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实施区域为国家确定的2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1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15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53个县)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已参加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高校专项计划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底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提交报名申请。
省招办特别提醒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省今年将继续加大“高校专项计划”违规查处力度,对在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骗取照顾资格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不仅取消考生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还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同时,“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今年继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