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06月26日讯:为了解决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紧缺,改善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本着用得上、留得住的原则,参照《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卫生系统聘用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确政办〔2012〕51号)文件及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山县卫健体委决定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8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88名。
(一)县人民医院计划招聘10名(岗位代码为20210101)。其中医学专业毕业生仅限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
(二)基层卫生院计划招聘78名。采用选岗方式进行,在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统一进行选岗。具体专业及岗位详见(附件1)。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否则,招聘名额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
(一)县人民医院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普通高校计划内普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不含专升本)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2、本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要求为统招全日制本科起点,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以上学历需取得学士以上学位证书;2018年(含2018年)以前毕业生,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二)基层卫生院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普通高校计划内普招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护理专业放宽至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师级资格(医师、护师、技师、药师)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护理专业必须取得护士资格证或通过护士资格考试。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河南省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无违法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校生不得报考;
5、在职在编人员;现在岗的编外人事代理人员;“51111”工程人员、“369”人才工程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至7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咨询电话:0396-7066497(县人才交流中心)、0396-7085639(确山县卫健体委人事股)、0396-7068061(县人民医院)。
(二)报名地点:确山县行政新区中原大道北段人社局综合办公楼301房间。
(三)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期间考生按照报名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社交距离)。报名时需提供(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资格证的,提供院校就业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机构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2)《2021年确山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3)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县卫健体委统一提供);(4)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4张。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30元。
(四)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年龄、加分等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所报单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及人事代理资格。
(五)加分条件:鉴于2020年招聘的编外人事代理人员流失情况严重,经研究,决定为报考基层卫生院并长期临时在基层卫生院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及加分分值以县卫健体委核定为准。具体加分条件如下:
1、加分人员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基础上必须取得相关专业的士或师级资格证。
2、在镇(街道)卫生院连续工作3-5年(2016年6月1日后至2018年5月31日前进入单位)的加1分;连续工作6-10年(2011年6月1日后至2015年5月31日前进入单位)加2分;连续工作11年以上(2011年5月31日前进入单位)加3分。
另此次加分核定的参加工作时间不做为计算工龄的依据,工龄计算按上级要求以实际参加养老保险的时间为准。
(六)领取准考证。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7月10日持本人身份证,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社交距离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命题、阅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临床医学岗位和药、技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占20分)、临床医学基础知识(占80分);
2、护理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占20分)、护理学(占80分);
3、其他(非医学类)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参加笔试考生自行下载填写《2021年确山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并与考试当天予以上交(见附件3)。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按与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依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结果,按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如出现考生自愿放弃并写出书面申请从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
七、公示、选岗和待遇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人民医院岗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基层卫生院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选岗,选岗后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2、基层卫生院岗位选择。拟聘人员在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县卫健体委和县人社局统一安排的岗位选择会,拟聘人员按照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设定范围内选择岗位。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岗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根据名额和成绩排序情况按程序依次递补选岗。
3、待遇参照《关于卫生系统聘用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其医疗、工伤、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险以及工资、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在编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养老保险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职称聘任不受结构比例限制。其社保、工资、年度考核、技术职称等方面与在编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县人民医院聘用的硕士研究生(本科起点)学历人员,除上述待遇外,取得执业医师证及规培结业证者,愿意在县医院工作的可享受十万元安家费,三年内除工资、绩效工资外,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
八、信息发布
驻马店人才信息网(www.zmdrc.net)、确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ueshan.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请注意查询相关事宜。
附件:
1、2021年确山县基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