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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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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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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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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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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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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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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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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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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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1021969080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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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学院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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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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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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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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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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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102196510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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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学院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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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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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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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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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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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10219701022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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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学院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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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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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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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9-24 浏览 6606 人次
■文/基本养老保险经过20年来的改革和探索取得很大进展,但在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需要完善的问题。以某直辖市2006年发布的《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例作如下探讨。
确定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应缴费年限
《规定》改变了过去计发办法缺乏的激励机制,使多缴多得在养老金上有明确体现。按《规定》计发的养老金待遇水平决定于:全部缴费年限长短、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大小以及退休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高低。养老金待遇水平有差异但无争议,其合理性、公平性得到广大参保人员的认可。
《规定》用参保人员每年的实际缴费工资基数除以上一年该市职工平均工资,得到该年实际缴费指数。将各年实际缴费指数之和,除以实际缴费年限(期间)的应缴费年月,得到养老金计发的重要系数:实际缴费工资指数。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记录了个人缴费状况和水平,表达了个人在经济社会中的贡献大小,最终成为养老金计发时待遇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其明确性和科学性得到业界人士肯定。
但是文件执行以来,也不断有人提出质疑:用相关部门发布的同版本软件计算,为什么在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和退休年龄相同条件下,同年度年初退休比年底退休的养老金明显偏低?问题出在实际缴费年限,在实际执行中计算软件用应缴费年度代替应缴费年月,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产生了偏差。
通过研读该市实施《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通知》中的计算公式和有关指标解释(以下简称:《指标解释》),根据参保人员各缴费年段特点,把全部应缴费年限分为:缴费起始年、就业期间和退休当年应缴费年限三个部分来分析:
第一,缴费起始年的应缴费年限: 该市规定1992年10月开始统一缴费,并按上一年(1991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缴费指数,在《指标解释》(5)表述为:“C1991为1991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3”,可见缴费起始年所对应的应缴费年限应该是3月而不是整年。至于由其他统筹范围转入该市后,缴费起始年的应缴费年限,也应该按照当时所在统筹范围的规定,而不应一律计为整年。
第二,就业期间应缴费年限,应按持续就业期间的应缴费年月计入应缴费年限,失业情况可另作规定。
第三,退休当年的应缴费年限:出生月份决定了退休月份,退休后当年余下月不应属于应缴费年限,《指标解释》(5)也规定:“其中:Cn-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当年的应缴费月数”,说明退休当年的应缴费年限也是应缴费年月(月数)而不是应缴费年度(整年)。
《通知》还指明:“以上涉及的缴费年限,均计算到月”。因此,不论是理论还是文件规定都确认: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应缴费年限,应该是“应缴费年月”而不是“应缴费年度”。
“应缴费年月”和“应缴费年度”的测算比较
下面将应缴费年限分别取“应缴费年月”和“应缴费年度”做测算比较,看它将导致月养老金出现多大的偏差?
1.测算对象条件相同部分:男职工60岁退休,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38年整,实际缴费从1992年10月或1993年1月开始直至办理退休月,期间缴费无间断。缴费水平分别以该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职平)的3倍、2倍、1倍和60%模拟测算。
2.三组测算对象的条件差异部分:
A组:参加工作1974年1月;1992年10月开始缴费至2011年12月退休;实际缴费年月19年又3个月;应缴费年度20年;应缴费年月19年又3个月;应缴费年度与应缴费年月的月数差为9个月;按缴费水平测算对象分为:3A(3倍职平);2A(2倍职平);1A(1倍职平);0.6A(60%职平)。
B组:参加工作1973年2月;1992年10月开始缴费至2011年1月退休;实际缴费年月18年又4个月;应缴费年度20年;应缴费年月18年又4个月;应缴费年度与应缴费年月的月数差为20月;按缴费水平测算对象分为:3B(3倍职平);2B(2倍职平);1B(1倍职平);0.6B(60%职平)。
C组:参加工作1974年1月;1993年1月开始缴费至2011年12月退休;实际缴费年月19年整;应缴费年度和应缴费年月均为19年整;应缴费年度与应缴费年月的月数差为0月;按缴费水平测算对象分为:3C(3倍职平);2C(2倍职平);1C(1倍职平);0.6C(60%职平)。
3.测算结果:测算分别按相关部门提供的《退休核准系统——企业版V4.3》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按 “应缴费年度”计算和按《通知》规定以“应缴费年月”计算养老金,结果如下:
A组:应缴费年度与应缴费年月的月数差9个月,按应缴费年度计算比按应缴费年月计算的月养老金:缴费水平最高的3A减少额最多114.90元,占总额2.08%;缴费水平最低的0.6A减少额最少23.81元占总额0.98%(其他详见图表)。
B组:应缴费年度与应缴费年月的月数差20个月,按应缴费年度计算比按应缴费年月计算的月养老金:缴费水平最高的3B减少额最多267.65元,占总额4.91%;缴费水平最低的0.6B减少额最少55.37元,占总额2.25%(其他详见图表)。
C组:应缴费年度与应缴费年月的月数差为0个月,月养老金差额为0元,没有偏差。也就是说只有1月开始缴费12月退休的情况下养老金不会出现偏差(详见图表)。
4.测算结果显示:
“按应缴费年度计算”和“按应缴费年月计算”的月数差距,影响表达缴费水平和待遇差异的实际缴费指数,又在计算基础养老金时与全部缴费年限(全部工作年限)相乘后放大,最终形成月养老金不合理的差额结果,由此得出如下结论:
结论一:同类条件下年初退休比年底退休月养老金明显偏低,因为在退休当年应缴费年限取值“应缴费年度”与“应缴费年月”的月数差距大则养老金差额大。
结论二:同年月退休且缴费年限相同,缴费水平越高则月养老金差额越大(详见图表A组与B组)。
结论三:同年月退休且缴费水平相近条件下,全部缴费年限越长则月养老金差额越大(参见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
综上所述,在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和退休年龄相同条件下,年初退休比年底退休养老金明显偏低的情况,对非年末退休人员造成不同数额的养老金权益损失,不符合社会保险的公平、公正原则。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并非政策有误,而是政策实施过程中操作性、技术性错误,致使计算软件取值错误,应予纠正。
中原区林山寨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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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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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学院社区2010年12月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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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12月 1日
至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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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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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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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共 20件 1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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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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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1-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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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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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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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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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情况说明
立 卷 人 李某某
检 查 人 张某某
立卷时间 201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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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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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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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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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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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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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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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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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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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1-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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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学院社区2010年12月份参保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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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
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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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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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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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1-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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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社区2010年12月份参保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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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
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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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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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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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林山寨办事处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档案案卷文件目录
(管理类 2010年)
全 宗 号: 档案室编目录号:
保管期限:100年 档案馆编目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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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林山寨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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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宗名称
中原区林山寨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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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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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期限
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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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目名称
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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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题名
技工学院社区、工程学院社区12月份参保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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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号
GL1-2010-1—GL1-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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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 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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