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市政(园林)局,厅各有关驻外办事处:
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由厅人事教育处会同相关业务处室统一组织。具体考务工作由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负责。
2.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厅各有关驻外办事处负责本地区报名资格审查、资料上报、考务组织协调工作。
二、考核岗位
2016年度考核评价岗位设置11个:土建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相关岗位名称对照表》具体详见附件1)。新增考核评价岗位将适时开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各岗位考核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管理实务》两个部分,满分为150分,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卡必须用2B铅笔填涂)。对于条件成熟的岗位将适时推行计算机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核时间
结合行业需求, 2016年度各省辖市及各厅驻外办事处统一考核均为3次。各批次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1次考核
各省辖市考核时间:3月19日、20日;
厅驻外办事处考核时间:3月19日、20日。
(二)第2次考核
各省辖市考核时间:5月14日、15日;
厅驻外办事处考核时间:5月21日、22日。
(三)第3次考核
各省辖市考核时间:11月12日、13日;
厅驻外办事处考核时间:11月19日、20日。
(四)具体各科目考核时间
第1天9:00~12:00:土建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14:00~17:00:市政工程施工员、机械员、资料员;
第2天9:00~12:00:土建质量员、材料员;14:00~17:00: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劳务员。
五、报名组织
(一)报名条件
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报多个岗位,但同一时间考核的岗位不可兼报。
1. 具有土建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 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 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可以报考材料员、资料员;
5.具有高中学历,10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凡相关专业课程设置中有1年职业实践环节(含企业顶岗实习、校内实训等)的建设类高职院校或设有土建类专业的综合类高等院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院校集体报名相关岗位的考核评价(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2)。
(二)现场审核要求
1.报考人员现场审核所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申请表(网上打印,并在指定位置签署诚信协议,加盖单位公章);
(2)二代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
2.身份证信息采集:
考核评价采用二代身份证识别技术采集报考人员身份信息。现场审核时,审核人员通过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报考人员身份证信息;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也可通过身份证读卡器自行采集身份证信息。
3.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审核要求:
(1)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及诚信协议签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报考人员数据准确无误;
(3)按报考人员报名类别留存报名申请表,以备我厅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核查。
(三)准考证打印
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