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2名,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岗位及人数
1.招聘人数:工作人员12名(均为教师)。
2.招聘岗位: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注册备案的一所专科层次的普通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生产、建设、管理一线的应用型高级技能人才。学院创建于2004年,建有各类实验室50多个、校外实习基地20多个。现开设安全技术与管理、矿井通风与安全、消防工程、煤矿开采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工程地质勘查、工程测量技术、工程造价、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检修与维修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通信技术、电子商务技术、会计、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物业管理等29个专业及方向,围绕工业安全和信息化正在建设资源环境工程、工业安全、机电工程、土木建筑、电子信息、汽车检修、财经商贸等七大专业群。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应聘人员的学历应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有高校工作经验或有高校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者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详见《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5.五年之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郑州南大学城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可在市三院乘坐556到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东大门或乘坐地铁2号线至双湖大道再乘坐556到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东大门)
联系人:马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519890 62519780
2. 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的《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从网上下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没有拿到毕业证的,提交学生证或学校的证明;
(4)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4张(含同底电子版);
(5)已参加工作的,需所在单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6)缴纳考务费30元。
3.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时,招聘人数顺应递减。
4.资格审查以公告中招聘范围及对象、招聘条件及《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中招聘专业要求为标准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持身份证于2018年6月5日(上午8:30-11:30)到原报名处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均为百分制,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考试详细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考点参加统一考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00分钟。笔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技能知识、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招聘岗位变动情况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照拟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个别紧缺专业可放宽面试人员比例。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觉悟、个人综合素质、师风师德等。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
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发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过低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2.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受聘人员与代理公司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和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到岗工作。基本工资参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并缴纳五险一金。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以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
七、其它事项
1.后续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学院网站公布。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2.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3.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本单位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5.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0371-62519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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