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打造数量充足、结构优化、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形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大力推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型、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型和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型中开创“郑州品牌”、培育“郑州力量”,根据《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郑州市2020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类别
郑州市2020年职业技能竞赛包括郑州市第六届职业技能竞赛一类竞赛、二类竞赛和郑州市第一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
郑州市第六届职业技能竞赛一类竞赛由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情况指定单位承(协)办,采取赛会集中形式开展。
郑州市第六届职业技能竞赛二类竞赛由市直主管部门,群团组织或行业(系统)主办,相关单位承办,市直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我市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郑州市第一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教育、财政等主管部门主办,相关单位承办,我市辖区内职业(技工)院校、相关高校均可申报。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单位的资料和实地查验等情况,组织专家集中评审,根据参赛规模、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竞赛场地、设施设备等,择优确定。
凡申请承(协)办以上竞赛活动单位应具备《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
二、竞赛职业(工种)
郑州市第六届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设置竞赛职业(工种)时,要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制造业和实体经济发展要求,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于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脱贫攻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需要,注重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聚焦现代装备制造、智能制造、我市主导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等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综合考虑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突出我市在国家级竞赛中优势项目等因素。
三、试题标准
郑州市2020年职业技能竞赛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以上要求设置竞赛项目、组织命题。
郑州市2020年职业技能竞赛各职业(工种)的竞赛实施方案、理论知识试题集、竞赛技术文件及技能操作竞赛试题(样题),于7月17日前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网站和郑州市技工院校信息网公布。
四、报名组队
参加郑州市第六届职业技能竞赛的选手应是郑州市辖区内各类单位在岗职工或在校生;参加郑州市第一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选手应是郑州市辖区内职业(技工)院校、相关高校在校生。
组队参赛选手可经过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职业技能竞赛初赛、复赛选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高职业技能。参加市级决赛的各参赛队选手应是3~5人,可另报1-2名后备选手。
(一)各县(市、区)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队参加一类竞赛各个职业(工种)竞赛;市直部门可按照行业组队参赛。各参赛队参加每个竞赛职业(工种)的选手中,在校生均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在同一个职业(工种)的竞赛中,一个法人单位原则上只能代表一个县(市、区)参赛。
(二)二类竞赛由竞赛申办单位负责联系郑州市辖区内各类单位组队参赛。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可组队参加二类竞赛,但是取得的成绩不计入县(市、区)排名。
(三)郑州市第一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由郑州市辖区内各职业(技工)院校、相关高校组队参赛。
(四)各组队参赛单位负责审查参赛选手资格,经郑州市人社局官网统一报名,提交在线打印的纸质资料(见附件)备案。
(五)自由职业者、个体从业者等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的,直接在郑州市人社局官网报名系统报名,由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单位组队,并提交在线打印的纸质资料(见附件)备案。
(六)各参赛队可在7月20日10:00至8月28日17:00通过郑州市人社局官网在线报名。8月28日17:00至各竞赛职业(工种)正式竞赛日的5个工作日以前,各参赛队可以调整参赛选手。逾期不再受理。
五、奖惩管理
竞赛承(协)办单位可根据《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为竞赛获奖选手授予相应荣誉并颁发证书。
(一)一类、二类竞赛前3名按照《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奖惩办法》有关规定奖励,优先推荐参评郑州市技术能手。
(二)一类、二类竞赛第4-6名颁发“优胜奖”证书并给予奖励,第7-15名选手颁发“优秀选手”证书。
(三)原则上各竞赛职业(工种)均进行团体奖评选。各参赛队实际参赛选手在3(含)人以上方可参加团体奖评选;团体奖按照各参赛队团体总分从高到低排名评选,不设并列名次,当团体总分相同时,以参赛选手个人成绩最高者所属参赛队优先;团体总分取各参赛队前3名实际参赛选手总成绩之和。
(四)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照一类竞赛参赛选手的名次数量进行排名并通报。
(五)郑州市第一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各取决赛实际参赛选手的5%、10%、15%、15%,获奖选手按照《郑州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鼓励在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的意见》(郑技领办〔2019〕13号)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郑州市第一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七)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均合格的选手按照有关规定核发证书。
(八)郑州市第一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违规情况参照《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奖惩办法》规定处理。
六、专家、裁判、仲裁确定办法
参加郑州市第六届职业技能竞赛、郑州市第一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专家、裁判、仲裁人员原则上应经过“三支队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由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择优委派并颁发聘书。
七、工作安排
(一)提交申办资料
申请已公布竞赛规程的职业(工种)开展竞赛时,应按照竞赛规程制定竞赛方案、组织竞赛。
申请未公布竞赛规程的职业(工种)开展竞赛时,应按照《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规程的通知》(郑职竞办〔2018〕4号)有关规定,提交相应竞赛规程,并根据规程制订竞赛方案、组织竞赛。
具体申办资料如下:
1.申报书;
2.竞赛组织委员会,包括其名单,拟推荐的裁判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资格证明及相应工作机制等;
3.《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
4.竞赛组织实施方案;
5.竞赛技术文件,包括评分细则,竞赛场地、设备、技术检测手段等;
6.经费预算和资金管理方案;
7.确保参赛规模的相关证明材料。
各申办单位应在5月29日17:00前提交申办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确定竞赛职业:2020年6月30日前发布通知,确定竞赛职业、承(协)办单位。
(三)组队报名:7月20日至8月28日。
(四)竞赛实施:9月7日至10月31日。
八、赛前培训
(一)为促进竞赛公正、保证竞赛质量,充分发挥竞赛社会效益,由竞赛场地单位负责组织开展选手赛前培训、期满考核等工作。企业职工脱产参加市级一类、二类竞赛的赛前培训、决赛竞赛的,根据《郑州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人社厅发〔2019〕117号做好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帐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郑技领办〔2020〕5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补贴。
(二)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具体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质量督导员、专家裁判、工作人员“三支队伍”培训,规范竞赛工作。
九、竞赛经费
为保障第六届职业技能竞赛顺利开展,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类竞赛不超过30万元竞赛经费支持;给予二类竞赛、郑州市第一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不超过15万元竞赛经费支持。
竞赛承、协办单位可根据《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引入市场化运作,报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十、其他事项
(一)竞赛前,竞赛组委会应召开有竞赛质量督导员参加的裁判委员会会议,对全体裁判进行培训,在不影响竞赛公平公正、不泄露竞赛涉密信息的情况下可以回答参赛队提问。
(二)竞赛组委会应按有关规定安排参赛选手参观赛场,必要时可安排适应性训练。
(三)各有关单位、参赛队、专家可结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生产实际、技术革新等情况,就完善竞赛规程提出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一、工作要求
郑州市2020年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应坚持社会效益为主和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应按照规定成立竞赛工作领导机构,通过大力宣传、广泛动员、严格甄选,选拔真正优秀的技能人才组队参加市级竞赛,积极为我市参加国家、省级竞赛推荐品德良好、技艺精湛的优秀选手。
(二)加强领导。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郑州市第六届职业技能竞赛一类竞赛组织委员会;市直有关部门根据职业技能竞赛实际成立相应竞赛临时机构。
(三)强化保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部门、参赛单位在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职业技能竞赛,或选拔、组队参加市级决赛等活动时应严格落实工作经费,加强对选手的集中管理,切实做好食宿、交通、培训、参赛、安全等各方面保障工作。
(四)认真组织。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督导,促进活动规范开展。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和有关配套政策,按规定做好竞赛申办、组织、培训、选拔等工作,主动公开非保密赛事工作,在不影响竞赛公平、不泄露涉密信息的情况下,尽可能“开门办赛”,自觉接受监督。
(五)扩大宣传。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市属媒体跟踪报道各场竞赛活动,深入开展“展技能风采、铸郑州工匠”主题宣传;注重发挥新媒体优势,做好在线网络、移动终端宣传,突出效果,积极营造技能人才成长良好社会氛围。
(六)公平公正。竞赛活动各承(协)办单位应积极创造平等竞赛环境,参赛单位、选手应公平参赛,工作人员、裁判(专家)应严格遵守相关工作规定。
(七)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考虑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实际情况,做好赛前准备协调工作。
联系方式:
一类竞赛: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职建处,李万民,67175638)
二类竞赛: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高新,67887726)
第一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郑州市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刘春伟,67186162)
附件:1.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
2.郑州市第六届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3.郑州市第六届职业技能竞赛单位报名汇总表
4.郑州市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5.郑州市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单位报名汇总表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