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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河南考区报考提示

1.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9:00至4月20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至4月21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6月5日9:00至6月11日14:00

考试时间:2023年6月10日、11日

提示:错过报名、缴费时间,不可补报补缴。

2.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查看详情,谨慎报考,如有疑问可致电省、市民政部门详询。

提示:从事社会工作主要是指在相关领域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其中,“相关领域”主要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青少年事务、职工服务、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政法综治、应急处置、退役军人事务、群众文化等。

“专门性社会服务”主要包括:(1)生活帮扶、生计发展、就业援助服务;(2)情绪疏导、精神抚慰服务;(3)矛盾纠纷调节、家庭与社会关系调适服务;(4)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维护、政策咨询、资源链接、能力提升及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服务;(5)行为矫治、戒毒康复、危机干预服务;(6)推动社区发展,促进社会融入、社会参与的服务;(7)其他旨在满足服务对象心理和社会服务需求、增强社会功能的服务。

报考采取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被资格核查部门审查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前,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作违纪处理。

3.报考操作

请认真阅读“河南人事考试网-考试信息”栏目发布的报考通知,自行填报,勿请他人代为报名或代为承诺,勿轻信社会辅导机构虚假许诺。

4.考后核查

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发布后,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部门组织的考后资格核查,逾期不参加或未按期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取得的考试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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