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4〕36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14年和2015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业〔2014〕60号)精神,实施中职院校、技工院校师资“双百双向”计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经报国家外专局批复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2015年度组织全省中职院校、技工院校80名优秀一线教师赴德国研修学习。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1、德国职业教育体系及课程建设;
2、金属加工技术专业和工业设计专业领域的多样教学方法;
3、行为导向的教学模式、教学评价体系和课程开发等相关内容。
二、研修形式
采取到德国相关职业院校、企业、车间实地学习等方式进行。
三、研修时间及批次
出国研修分4批(项目编号H152026008—11)、每批20人、研修学习20天,计划5月中旬完成组团事宜, 5月、6月、9月、10月各安排1个团组出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研修对象及条件
此次推荐参加出国研修的人员为金属加工技术专业和工业设计专业的在职专任教师,并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热爱职业教育事业,且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职业素养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4.派出人员需是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学校和省级品牌示范、品牌特色项目建设学校的一线教师,各学校可优先推荐“双师型”和“一体化”教师。
五、研修经费
研修费用包括国外研修费、食宿费、往返国际机票、国内集训费、签证费、人身保险、翻译补贴费等。省财政对出国参加研修的教师每人定额补助5万元,不足部分费用由派出学校承担。补助经费从2015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师资培训专项计划中列支。
六、派出人员需按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 河南省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表;
2. 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
3. 地市外办同意函;
4.参团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七、工作要求
(一)组织管理。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要按照分配的指标认真组织指导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结合实际做好研修人员的推荐工作,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研修,并指定专人做好出国培训前期手续的办理及相关事宜。
(二)推荐报名。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对推荐参加研修的骨干教师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分别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省直学校按归属直接上报。
(三)时间要求。报名材料电子文档请于5月15日前打包后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胡岩涛
联系电话:0371-6969010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教育厅职成教处
联系人:牛国栋
联系电话:0371-6969187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专 办 员:丁 琳
联系电话:0371-66371377
附件:2015年职业院校拟派出国人员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