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林州市司法局局属二级机构“河南省林州市公证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工作岗位:公证员助理。
2、培养方向:执业公证员。
二、招聘人数
公证员助理2名。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
2、毕业证书(2020年毕业生需持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
3、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4、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强,务实创新,具有一定的业务拓展能力;
6、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7、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办公;
8、具有公证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3、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
4、有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的;
5、有个人诚信不良记录的;
6、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公证处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一)发布公告
发布媒体:林州红旗渠网、红旗渠报、林州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林州市公证处(林州市民中心司法局窗口);
3、需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①本人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2020年毕业生需持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
③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并提供一寸红底
正装照片2张(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应聘人员整个面试及聘用过程中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5、应聘者所提供的任何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符合报名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面试程序。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三)领取面试通知单
1、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面试通知单领取地点:河南省林州市公证处(林州市市民中心司法局窗口)
3、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面试
1、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
2、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成绩相同者,具备优先条件者录用,同具备优先条件者,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聘用;
4、最终成绩在红旗渠网、红旗渠报、林州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排名1:1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机关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
3、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空缺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将对考察对象进行无犯罪记录和个人征信进行调查。
五、聘用形式
1、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红旗渠网、红旗渠报、林州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河南省林州市公证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法律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执行;
2、工资: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3500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取得公证员执业证后,工资根据工作绩效核定。
七、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提交考察材料,否则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八、其它事项
涉及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适时进行公示,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九、此《公告》解释权属河南省林州市公证处。
咨询联系电话:0372-6166536,13939990756(郝主任)
13653724949(程主任)
河南省林州市公证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