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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金水区政府研究同意,金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
、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指19825月以后出生的)以下。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郑州市户口。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6
、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独立工作的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7
、以下情形不具备报名资格: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学历证书的原件(经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及1份简历。报名时填写报名表。
    
报名地址:金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东风路花园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报名时间:2017522-26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60130900

联 系 人:葛老师   陈老师。

    2、资格审查 

金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及人社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由金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考核通过后,工资按照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加每月400元绩效工资发放,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