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金水区政府研究同意,金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指1982年5月以后出生的)以下。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郑州市户口。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6、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独立工作的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7、以下情形不具备报名资格: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学历证书的原件(经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及1份简历。报名时填写报名表。
报名地址:金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东风路花园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26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60130900;
联 系 人:葛老师 陈老师。
2、资格审查
金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及人社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由金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考核通过后,工资按照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加每月400元绩效工资发放,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